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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解读《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2-2023年)》

《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2-2023年)》(芜政〔2022〕23号,以下简称《政策》)自2022年4月13日起施行。现将《政策》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振兴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大力营造支持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坚持创新引领产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中央、省产业政策新趋势,秉持“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平台的思维”理念,进一步发挥政府作用,促进优质资源要素集聚,更好服务于“双招双引”和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局牵头各产业政策主管部门修订了《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2-2023年)》。

二、修订意义和总体考虑

原政策体系(2020-2021年)主要包括政策规定、自主创新、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重大招商项目“一事一议”、新型工业化、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商贸粮食业、政府股权投资基金、建筑业、外贸促进政策(单独印发)等12部分。

今年以来,我市陆续出台了《关于实施新时代“紫云英人才计划”加快芜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智造名城”若干政策》《关于加快发展政府投资基金的意见》及天使、风险、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初步搭建了“金融”+“产业”+“人才”的财政金融政策体系,其中:金融政策包括“政府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政策性融资担保”;产业政策包括“自主创新+智造名城+传统产业+新兴产业”;人才政策包括“团队引进+人才引进+促进就业”。

本次产业政策修订框架上整体沿用了原先的政策体系,立足我市主导产业发展定位,进一步加强政策整合力度,取消“零星散小”“撒胡椒面”的政策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对标合肥等先进地区扶持企业政策措施,结合往年政策实施绩效,对相关产业政策进行了修改完善。其中:以打造智造名城政策替代了促进新型工业化政策;以加快发展政府投资基金的意见及天使、风险、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替代了政府股权投资基金政策;将商贸粮食业政策修改为商贸流通业政策;对自主创新、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政策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对重大招商项目“一事一议”政策进行了微调。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2021年8月中旬开始,市财政局分别召集各产业政策主管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形成了修订稿初稿。

2021年10月8日,在征求相关市直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市财政局牵头将《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2-2023年)》(初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1年11月16日,贺东常务副市长召集相关部门,就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进行专题调度。2021年11月30日和12月30日、31日,2022年1月5日,市司法局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意见。

2021年12月23日、2022年1月5日,市市场监管局分别就各单项政策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2022年1月12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2022年1月19日,贺东常务副市长再次召集相关部门,就政策修订情况向部分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征求意见,并对个别条款进行修改完善。2022年3月15日,宁波市长召集市直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对产业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就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出具体要求。

2022年3月23日,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2022年4月13日,以市政府名义(芜政〔2022〕23号)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统一规范全市产业扶持政策资金投入、运作和管理,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促进我市产业发展。

五、政策架构及主要内容

修订后政策体系(2022-2023年)由一个若干政策规定和9个具体产业扶持共9个政策组成(即“1+8”)。其中“1”指的是《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主要分为6个章节,对我市扶持产业政策体系的资金投入方式、扶持方式、申报兑现、管理职责和风险控制等内容进行了阐述。

资金投入方式。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资金原则上市与县按照2:8比例分担;市与区按照4:6比例分担(扶持政策已有明确分担比例的从其规定),实行分级负担、配比投入,市、县(市)区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全市产业扶持政策整体推进效应,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投入结构,撬动社会资本。

扶持方式。“若干政策”采取股权投资(基金)、“贷转补”、财政金融产品和事后奖补等方式,以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跟进,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其中,基金占比原则上安排在30%左右,其余三种方式可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合理安排,当年未能执行完毕的资金,原则上年底划入基金统一使用。

申报兑现。对符合线上办理的产业政策,可以通过惠企政策网上超市提出申请;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本人到场申请或者提交纸质材料的,原则上到市、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政策兑现综合窗口提交申请。线上线下提交的申请,最终统一由惠企政策网上超市在线兑付,直达企业和个人。

管理职责。主要明确了各类单位的管理职责。一是市级产业政策主管部门承担政策制定、执行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主导政策兑现认定。二是市级财政部门承担设计政策总体框架、明确扶持方式和政策资金总量、进行预算绩效管理、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兑现资金转账至惠企政策网上超市市级资金账户等职责。三是市级政务服务大厅指导政策兑现相关材料办理,督促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落实每个环节步骤。四是市审计部门应加强审计监督,确保政策资金安全。

风险控制。建立风险容忍机制,对采取基金、“贷转补”、财政金融产品等有偿方式投入的资金,经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依法追偿仍无法收回或偿还的,允许存在一定比例的资金损失。建立风险补偿与预警机制,提高抵御风险能力。鼓励企业积极争取省招商引资、“三重一创”、制造强省、科技创新、技工大省等政策支持,对省、市政策内容相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补齐。

实施时间。本政策自2022年度起施行。在本规定实施前,已经完成的扶持事项或已经签订的扶持协议,按照原规定执行。

“8”包括:《关于加快推进芜湖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芜湖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芜湖市重大招商项目“一事一议”实施办法》《芜湖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规定》《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芜湖市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关于支持直播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芜湖市促进夜间经济政策规定》。各项政策主要内容由相应产业主管部门分别进行具体解读。

六、创新举措

(一)着力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实施雏鹰培育计划,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医疗机构争取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鼓励对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市新设立技术转移机构,支持区域性技术转移平台建设,对本地企业联合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区域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进一步加大科技奖励力度,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奖励的按1:1给予配套奖励。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芜创新创业,对创办企业成功上市的,扶持资金所形成权益100%奖励团队成员。

(二)着力推动服务业提档升级。鼓励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对新落户企业、新增投资给予各项政策奖补上浮10%-20%补助。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支持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给予政策上浮20%补助。支持全国快递科技创新试验基地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化快递物流智能装备产业体系。进一步丰富文化旅游业扶持政策,增加对数字创业企业、精品演出项目、文旅名家工作室和原创文艺作品的补助。吸引电商龙头企业落户,按照网上销售额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全市3岁以下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给予奖补,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质托育机构。支持培育壮大会展经济。支持新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地。

(三)着力培育发展传统优势产业。进一步完善促进商贸流通业相关政策规定,支持限上商贸企业上台阶,开展流通设施提升改造。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支持种养业绿色发展、粮食生产和现代种业发展,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数字农业建设,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新增固投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推动“五个一批”工程项目和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各项产业政策修订等协调工作,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产业政策主管部门负责政策内容的具体修订完善工作,并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常态化评估,动态调整修订政策内容、工作流程,以确保政策发挥最大效应,促进芜湖市高质量发展。

二是完善部门管理职责。市级产业政策主管部门、市级财政部门、市级政务服务大厅以及市审计部门等部门要按照文件规定,切实承担起相关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

三是建立申报兑现机制。通过芜湖市惠企政策网上超市,实行线上办理,实现政策“即申即享”“免申即享”“限时即享”。各级产业政策管理部门应根据政策体系和实施细则落实政策审核要求,严守兑现条件和标准,严控审核裁量权,不得随意放大或缩小兑现范围,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兑现标准。

四是建立风险管控机制。产业扶持资金纳入“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全流程管理,保证财政有偿资金良性安全运转。对重复、多头申报享受的,以虚假材料恶意套取财政扶持资金的,或在项目实施、验收等过程中蓄意提供虚假资料的,各产业政策管理部门将会同各县(市)区追回或抵扣已拨付的财政扶持资金,取消该申报单位五年内所有财政扶持政策的申报资格,记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解读机关

序号

名称

解读机关

咨询电话

1

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若干规定

市财政局预算科

0553-3122262

2

关于加快推进芜湖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

市科技局创新发展规划科

0553-3119683

3

湖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

市科技局外国专家与科技人才服务科

0553-3832973

4

芜湖市重大招商项目一事一议实施办法

市投资促进中心综合科

0553-3850413

5

芜湖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规定

市发改委贸易和服务业科

0553-3991670

6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

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

0553-3862375

7

芜湖市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

市商务局流通发展与电子商务科

0553-3833623

8

关于支持直播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市商务局流通发展与电子商务科

0553-3833623

9

芜湖市促进夜间经济政策规定

市商务局流通发展与电子商务科

0553-3833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