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快讯

2022年安徽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投资计划

一、做好分解下达。2022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落实《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皖政〔2018〕85号)和补助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具体安排额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安徽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皖发改贸服〔2016〕328号)有关规定,及时做好资金分解下达、监管实施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二、细化使用管理。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奖补资金、优秀等次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和示范区奖励资金,用于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奖补资金要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可不受项目补助资金占总投资额比例不高于10%的要求限制。服务业重点项目补助资金,要尽快落实到相关项目单位,督促按核定的投资内容加快建设。

三、落实监管责任。有关县区发改委、开发区经发局务必压实监管责任,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规定,确保项目按计划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建成并发挥效益。省发展改革委将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建设成效和资金使用绩效开展评价和督查。

四、加强审计检查。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是审计检查工作的重点专项。下达资金前,需确认企业已设立专账,并对下达计划的项目总体进行单独核算。对审计检查发现项目不符合支持方向、计划下达和资金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建设进展达不到计划要求的县区、开发区,省发展改革委将给予通报和问责,经查实后收回相关资金,并减少下一年度的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安排额度。

五、强化日常调度。有关县区发改委、开发区经发局要切实履行好资金支持项目的按月调度制度,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加强项目调度,并于计划分解下达后的每月9日前,将计划执行和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表式同往年)。